2009-12-26
精神分裂的社會 再看東亞運跆拳風波
可是,如果往上提升至國與國的層級,情形立刻180度大轉變。媒體和絕大多數社群不會有一點興趣,去討論事件在國際觀瞻上的感受。卻會花上幾乎可說是全部的心力在討論,「認同」的問題。認同什麼?認同台灣。只有符合媒體與絕大多數社群觀點的,才是認同台灣、愛台灣。只要是不符合媒體與絕大多數社群觀點的,就是不認同台灣、不愛台灣。至於事件會對台灣在國際觀瞻上造成,正面加分或負面減分,完全不在理性思辯興趣內。
東亞運跆拳風波發生後沒幾天,中華台北在藍球競賽上遇上了韓國。於是乎,韓國奧步逆轉的聲音,又在台灣散播了開來。
沒有人理性的思考:當國際運動競賽質疑對手奧步(違規)獲勝時,其實就等於在指控那一場競賽的裁判失職。指控裁判的失職,就如同在指控警察的操守;兩者都是執法的象徵。
台灣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導致一般社會對於司法向來存在懷疑態度。也因此,對於代表執法的警察公權力,從來也沒有尊重過。國外或許對於警察有著輕蔑的態度,但對於警察所象徵的執法公權力是絕對尊重的。對於公權力的尊重與遵從,台灣不但沒有隨著時間進步,反而退化到連國際運動競賽的裁判都不放在眼裡。是什麼樣的力量,讓台灣敢在國際間如此之乖張?是實力?還是錯亂的社會人格?抑或是義和團式的認同信仰?
東亞運男子72公斤級冠亞軍賽,在東亞運這一國際運動競賽中,結果明確。是中華台北認為韓國選手違規,得分不當,而提出抗議。競賽管理委員會也按抗議程序召開仲裁會議。仲裁會議由4位仲裁委員主持,主要是在審議主、副審(共5位)是否誤判(失職)。以此次東亞運抗議為例,仲裁會議裁定主、副審判分正確,比賽結果無可爭議。假設,仲裁會議裁決主、副審誤判,5位主、副審皆會受到一定之懲處;這是跆拳國際競賽為求服眾而必須有的機制。
台灣的媒體與絕大多數社群,完全不從國際觀瞻的高度分析事件,卻以類似「關門認同」的方式集體取暖、模糊了事件。不願自外於國際社會的台灣,有著許多國際上的朋友在台灣生活,試想這些代表來自不同國家的個人,看到台灣在事件上的態度,會對台灣產生什麼樣的想法?是缺彩妝?還是髮型差?抑或是時尚落伍?
2009-12-21
一場經不起邏輯檢驗的鬧劇──東亞運跆拳男子72公斤級冠亞軍賽爭議事件
邏輯是門研究人類思想法則的學問,在哲學研究中佔有重要地位。法律系、新聞相關科系也一定要修邏輯。為什麼?因為在思考問題的時候,如果不經意犯了邏輯(思想法則)上的錯誤,則整個推論必然是錯誤的,結論也一定是錯誤的。
邏輯中有一種錯誤──謬誤(Fallacy):邏輯中的謬誤論證,就是錯的論證。例如,在討論問題時,凡不完全以真假對錯為依歸,為標準,而訴諸感情,成見,風尚,權威,……,等等,這在方法上是一種錯誤。這種方法上的錯誤,叫做「謬誤」。(近代邏輯暨科學方法學 基本名詞詞典)
曾志朗先生在跆拳競賽過程中,不以跆拳競賽規則為評斷依據,貿然抗議競賽違規。特別是第二階段的抗議,全然拒絕聆聴仲裁說明,斷然認定仲裁不依據證據而做出不可接受的裁決,實則是「先定結論的謬誤」(Fallacy of begging the question)。先定結論的謬誤:凡將有待證明之結論在前提中先予以假定,便犯了先定結論的謬論。(近代邏輯暨科學方法學 基本名詞詞典)
也就是說,仲裁是否沒有依據證據進行、裁判判分是否正確、選手是否違規,都還有待進一步確認(證明),曾志朗先生不從跆拳競賽規則思辯,已經先認定「仲裁沒有看證據」、「裁判判分不正確」、「選手違規」,所以「金牌可以不要,國家尊嚴不可以失」。這就是將有待證明之結論在前提中先予以假定。
先有曾志朗先生「先定結論的謬誤」的違規論點,輿論隨即有「先定結論的謬誤」失金之說。假設冠亞軍賽中,沒有發生韓國選手疑似違規擊倒曾敬翔選手的事件,曾敬翔選手就一定會贏得金牌?相信沒有任何人敢掛保證,那又為何在事件發生後一再地吵嚷痛失金牌?或是「韓國選手違規,理當由曾敬翔選手贏得金牌」?原來我們失去的金牌,是建立在對手的違規上,而仲裁不判違規,所以更加讓人氣憤?
以我這幾天所理解的情形來做一補充說明。東亞運跆拳男子72公斤級冠亞軍賽,就在曾敬翔選手倒地,主審宣判韓國選手獲勝時,這一單場比賽已經結束,冠亞軍已經確定。主審判定韓國選手獲勝,是基於記分板上中華台北0分、韓國1分。比賽之所以結束,是因為曾敬翔選手為韓國選手擊倒(knock down)後判定為knock out;如果曾敬翔選手立刻起身繼續比賽,冠亞軍賽會繼續。然而曾敬翔選手倒地不起,按規則主審應讀秒,讀秒程序完成後如選手仍無法起身即為knock out,對方選手確定獲勝。由於跆拳競賽發生兩次擊倒喪命事件,現行慣例為顧及選手生命安全,可在讀秒進行中逕由醫護人員將選手送醫急救。此次冠亞軍賽旋即判定韓國獲勝原因在此。
韓國選手之所以獲得1分,是以正拳攻擊對手護具得分區域,四位副審於一秒鐘時間差內,有三位以上按下得分鈕,記分系統才會認可為得分,記分板上才會顯示出得分為1分。換言之,韓國選手獲得1分,至少有三位裁判認定其為合法有效攻擊。
但東亞運跆拳男子72公斤級賽程尚未結束,原因是中華台北認為韓國選手違規,提出申訴抗議,抗議書需在10分鐘內提交競賽管理委員會。競賽管理委員會接受抗議後,召開仲裁會議,由四位仲裁委員詢問主審與4位副審相關情節,並輔以每位副審後方錄影設備所記錄之影像,裁定主、副審判決是否正確。也就是說,仲裁會議主要是在審議主、副審判分是否正確,而不是商議給分與否。仲裁會議中,主、副審只是列席向仲裁委員說明,位階上主、副審如同法庭列席的證人,擁有最終裁量權的實則是四位仲裁委員。
事件發生,消息、畫面傳回台灣。台灣媒體一面倒地因曾志朗先生抗議違規,跟著大肆報導韓國選手違規,不查證真相,實則是「訴諸權威的謬誤」(Fallacy of appealing to authority)。訴諸權威的謬誤:在討論中,如果不以經驗和邏輯的真假對錯為判準,而濫引不相干的權威之言作為論點的支持,便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近代邏輯暨科學方法學 基本名詞詞典)
尤猶甚者,「韓國奧步,我國痛失一面金牌」之類的媒體論點,一時間甚囂塵上,實則是「混同問題的謬誤」(Fallacy of complex question)。混同問題的謬誤:「混同問題」就是在討論問題時,將若干個不同的問題未加以區分便混為一談,而要求被詢問者對這一包含若干個不同問題的複雜問題作出單一的答案。(近代邏輯暨科學方法學 基本名詞詞典)
前述已經論及,韓國選手違規與否,和是否失掉一面金牌,應該是要分開來思考的問題。韓國選手違規,並不等同曾敬翔一定會奪得金牌。更何況韓國選手是否違規還有爭議。尤其,此次爭議事件涉及多項專業競賽(競賽場內、場外)規則,媒體不深入專業領域的細節,只依表象妄下論斷,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先定結論的謬誤」、「混同問題的謬誤」外,還包含了「過分簡化的謬誤」(Fallacy of over-simplification)。過分簡化的謬誤:一個命提,結論,或論證的陳述詞對於其論點而言,太簡單了,或過分簡化,使得該命提產生誤導的推論或解釋,便是犯了過分簡化的謬誤。
媒體對於事件本身犯下諸多謬誤外,再針對個人、民族作出錯誤甚或人身攻擊的論述,實又犯了「訴諸品格的謬誤」(Fallacy of appealing to character)。訴諸品格的謬誤:一個人的品格跟他所陳示的語句或論證之真假對錯之間,並無必然的關聯。在討論中,如將某人品格之優劣,做為評判他的論證真假對錯之依據,便犯了訴諸品格的謬誤。(近代邏輯暨科學方法學 基本名詞詞典)
台灣是個不尊重、不重視專業的地方,而媒體甚至根本不要求自身的專業。不尊重、不重視專業的結果就是:在私人機構,業務考量凌駕專業評估;在公務機構,揣摩上意重於專業操守。更荒謬的是,由於專業不受重視,所以「專業」可以傲慢、自我膨脹,前有李遠哲,現有曾志朗。
之所以只寫「跆拳競賽」,是因為跆拳道在台灣,已經無道可言。
2009-12-15
標準與一致性 Part 2(End)
正因為人的感官是主觀的,容易出錯的,所以才需要客觀的標準。客觀的標準,橫向可以讓評比有所依據,縱向則可以讓前後具有一致性。影視產業從業人員,雖然不一定是理工科系出身,但如果涉獵一些基本相關原理、建立標準觀念,一則在創作上能維持一定的品質,一則在相互溝通、傳承經驗上也會比較精確、有效率。
曾經看過後製從業人員在過帶時,因為音量的過高或過低,監控人員和操作人員彼此「不夠大聲」、「太大了,小一點」、「不行、再大一點」…這樣來來回回的好幾回。如果改用「dB數值」溝通,應該會精準而有效率些。
用標準調校系統,是為了維持品質的一致性。反過來看,如果能常期處於達到標準一致性的環境下,才能潛移默化地培養出判斷力,感知眼見的影視畫面是否為正確的畫面。這一點正是影視從業人員非常需要的能力。甚至顯視器材的R&D工程師也應該需要這樣的能力。就曾接觸到R&D的朋友感歎,許多年輕的工程師雖有專業學識,卻不了解什麼樣的電視畫面才是好畫面。
SONY專業BVM級的CRT監視器,20吋就要40多萬台幣,因為它精密地能達到最嚴格的顯示標準。曾經在eBay上看到滿是SONY專業監視器照片,售價189美金的賣家;好高興,仔細一看,189美金是調校SONY監視器的服務價格。而標準測示訊號產生器,動輒數十萬台幣。凡此種種,皆顯示出標準與一致性是如何受到重視。
我們雖然用得不是專業監視器,也不容易取得專業調校工具。但至少可以利用"Video Essential"、"THX Optimizer"這一類的工具,盡可能地讓自己處於一致性的脈絡中。同時也藉由調校的過程,體會到亮度、對比、色濃度、色相等,真正的意涵。進而在創作時,掌握維護品質的要領。
2009-12-09
標準與一致性 Part 1
部分THX證認的DVD中,包含了" THX Optimizer"的影音參考(標準)訊號。目的就是讓使用者能依此調校(calibrate)影音播放器材,確保觀賞/聆聽的影音呈現在一定的品質之上,進而正確體驗到創作團隊所欲呈現的聲光效果。然而在" THX Optimizer"出現之前,市場上另有"Video Essential"這樣的商品,同樣在協助使用者調校影音器材,確保觀賞品質。
有了標準,才能進行有意義的調校。有了標準的調校,才能達成一致性。換言之,正確調校後,顯示器材所重現的畫面,才會是最接近原始製作畫面、失真最低的畫面。先前提到過,大陸劇在台灣電視播出或是DVD的畫面,常常有暗部過暗的現象,很可能就是在系統轉換或轉帶時,忽略了訊號校準、一致性所致。
電視機一般都有亮度(brightness)、對比(contrast)、色濃度(chroma, saturation),和色相(hue, phase, tint)這四項基本調整項目。但是調整的依據是什麼?只憑主觀的感受調整是不夠的,還需要客觀的標準參考,才能達成有意義的調校。"Video Essential"收錄了許多標準參考訊號(測試圖形),目的就是提供電視/音響系統標準參考訊號,讓使用者進行標準(正確)的調校。
如果單以調整電視來看,一般最常用到的就是"彩色條形圖"(color bar, 經濟部標準檢局──"地面數位電視接收機基本技術規範草案"用語)。配合適當的工具,單以"彩色條形圖"即可完成電視的基本調校。" THX Optimizer"的影像部分,其是就是把"彩色條形圖"轉化為平易近人的「語言」,協助使用者進行調校。
2009-12-05
放映拷貝(release print)的畫面與規格
35mm放映拷貝的畫面比例有兩種,2.35:1和1.85:1;拷貝規格有兩種,Scope和Flat。但變化卻不是2 x 2的排列組合。先說明Scope和Flat,再搭配畫面寬高比來說明。Scope指得是,必須以anamorphic鏡頭放映的拷貝,可以參考連結(最下方)的圖片中左邊的放映鏡頭。Scope拷貝一定是2.35:1的電影畫面;2.35:1的電影卻不一定非用Scope規格,也可以是Flat規格(通常只會用在預告上)。Flat指得是,只需用一般鏡頭放映的拷貝,連結的圖片中右邊的放映鏡頭。1.85:1的電影一定是Flat規格;拷貝上卻不見得一定是1.85:1的畫面。兩種規格的台灣行話分別是,"小銀幕"(Flat)和"大銀幕"(Scope)。左圖略大於35mm拷貝
下圖取自「美國甜心」預告,電影本片為2.35:1,預告卻有1.85:1的版本。再下面兩圖取自「侏儸紀公園2」同一版本預告。「侏儸紀公園2」本片為1.85:1,從預告可以看出,片中沒有影像特效的部分,是全片幅畫面(4格齒孔),有加入影像特效的片段為1.85:1畫面。之所以會這樣的現象,是因為1.85:1的電影,還可以利用放映機的片門(aperture)把全片幅畫面遮成1.85:1的放映畫面。
以上引用的圖片,色彩並不標準,只能當作參考。另外以「美國甜心」為例,拷貝兩側綠色細點區,為SDDS數位音訊儲存區;左側齒孔間黑色細點區,為杜比SR-D(Dolby Digital)數位音訊儲存區;左側齒孔內緣白色曲線一對,為類比光學聲軌;類比光學聲軌和畫面間的白色虛線,為DTS數位音訊的同步時間碼,DTS數位訊另儲存於光碟中和畫面同步播放。下圖為預告用的DTS數位音訊光碟。
http://www.flickr.com/photos/vixon/94286568/sizes/o/
2009-12-03
愛爾蘭人跳得,不是踢踏舞 Part 2(End)
"火焰之舞"又要來台灣了。宣傳用語一樣還是標榜──踢踏舞。搜尋了一下"邁可弗萊利",出現了「踢踏舞舞王」、「愛爾蘭踢踏舞王」、「邁可弗萊利『踢踏』舞春風」,甚至有人認為是邁可弗萊利帶動了愛爾蘭舞狂潮。然而,上英文維基查Michael Flatley,就會在Occupation項目下最先看到──Step Dancer。邁可弗萊利之所以會有"舞王"的稱號,主要是他創下了一秒鐘擊踏35下的金氏世界記錄(現已由每秒40下刷新記錄)。
邁可弗萊利是愛爾蘭裔美人,11歲開始學習傳統愛爾蘭舞蹈,1969年成為以非歐洲住民身份,奪得全愛爾蘭舞蹈比賽(All-Ireland World Championship for Irish dance)世界冠軍的第一人。自從18世紀末19世紀初愛爾蘭文藝復興運動以來,世界各地陸續成立愛爾蘭舞蹈學校,並舉行各種等級的愛爾蘭舞蹈比賽,習舞者取得何種等級資格,相對才可以穿著何種樣式的傳統服飾,皆有一定規則可循。稱邁可為"舞王"沒有意見,但要說邁可帶動愛爾蘭舞風潮,難免有些過譽了。
要說讓全世界風靡傳統愛爾蘭舞蹈的,仍然是"大河之舞",而邁可也確為"大河之舞"的第一代男主角;第一代女主角為Jean Butler。就在"大河之舞"要登上世界舞台之際──紐約無線電城音樂廳,邁可和"大河之舞"不知何故分道揚鑣,另創"Lord of Dance"舞劇,繼之則為"火焰之舞"。
綜觀"火焰之舞"與"大河之舞",兩者主要差異即在於,"火焰之舞"可視之為純粹商業的金光大秀,"大河之舞"則較具文化藝術氣息。"火焰之舞"為改良式的愛爾蘭舞蹈秀,"大河之舞"則是秉持傳統的舞蹈表演。一個較為大眾、通俗,一個較為典雅、脫俗。
附帶一提的是,"大河之舞"第一代女主角,和第二代男主角Colin Dunne,後來也離開了"大河之舞"。以愛爾蘭傳統愛情故事"Diarmund and Grania"為架構,於1999另創"Dancing on Dangerous Ground"舞劇,並於2000年登上紐約無線電城音樂廳舞台。可惜的是,"Dancing on Dangerous Ground"後繼無力,愛爾蘭舞迷們恐怕只有透過DVD才能一睹兩位主角的風采了。
結語
一般大眾先有了這樣的概念,當看到「Riverdance」中許多時候,也是運用舞鞋觸擊地面發出聲響,又得知是來自愛爾蘭的表演團體,自然就直接稱為『愛爾蘭踢踏舞』了。但,愛爾蘭人跳得,不是一般觀念中的踢踏舞。這一點,由還原舞蹈的英文名稱可看出區別。其次,從兩種舞蹈觸擊地面發出的聲響,也可聽出不同;這並不需要多好的音響就能分辨得出來。踢踏舞的觸擊聲中帶有鐵片的聲音;愛爾蘭舞的硬鞋為木底舞鞋,發出得是結實的木底觸擊聲。
如果,一定要堅持愛爾蘭的Step/Set Dance翻成「踢踏舞」沒什麼不對,至少不能否認「踢踏舞」這一譯名將存在歧義的混淆。因為,Tap Dance和Step/Set Dance實則指涉的是兩種不同形式的舞蹈。而綜觀形形色色的『愛爾蘭踢踏舞』表演,也並非全部皆是從頭到尾演出硬鞋舞碼,其中一定也少不了穿插些軟鞋舞蹈的演出。因之,也不宜用『愛爾蘭踢踏舞』來泛稱這一類型的表演,畢竟節目中有些段落是發不出「踢」「踏」聲的。
從AV發燒圈慢慢擴大到藝術經紀公司乃至媒體,「Riverdance」跳響了『愛爾蘭踢踏舞』的名聲。但是從唱片公司,藝術經紀公司,乃至媒體的怠惰,十多年過去了,愛爾蘭傳統舞蹈仍沒能正名。讓人不禁想大喊──愛爾蘭人跳得,不是踢踏舞!
Dancing on Dangerous Ground的DVD部分段落具有多(2)角度畫面
2009-11-29
關於SD(Standard-Definition)Video的anamorphic(squeeze)問題 Part 4(End)
有了網路後,大家常常透過網路分享自己喜愛的影片。許多時候,會把DVD的畫面抓一段出來,然後po上網,但往往畫面看起來怪怪的,影像的比例不太對勁。問題就出在pixel aspect ratio(圖元寬高比)上。
首先說明圖元(pixel);picture(pix)-element(el)圖像元素的簡稱──圖元。台灣受日本漢字用語影響很大,"畫素"一詞即是日本對pixel的日譯用語。Photoshop將之翻成"像素"。沒有誰對誰錯,用得習慣就好。
圖元的寬高比在computer graphic(或是說電腦)的領域很單純,不論是IAR、DAR、PAR都是1.0,即正方形的圖元。但是SD視訊就沒那麼容易了,NTSC/PAL、4:3/16:9各有不同的PAR,好在HD(1920 x 1080)僅採16:9一種DAR,且PAR也僅1.0正方形一種(HDV 1440 x 1080除外)。由於台灣是NTSC系統,PAL部份就不詳述了。下圖例舉出graphic和SD NTSC DV單一圖元的寬高比。
PAR 0.9是SD NTSC DV,顯示4:3畫面時所採用的寬高比。PAR 1.2則是SD NTSC DV,顯示16:9畫面時所採取的寬高比。換個方向來看,假設以Photoshop繪製PAR 1.0圖像,用於4:3 SD NTSC DV畫面,如果沒有修正PAR,會在電視顯示出類似下圖這樣的情形──影像輕微縱向拉長。DVD畫面如果不經修正直接轉成PAR 1.0的圖片或影音檔,會有同樣的情形。(在此,要提出說明,本文數段例舉的畫面,皆是利用修正圖元數來模擬各種的顯示畫面)
顯示比例為4:3
下圖的例子是,以Photoshop繪製PAR 1.0圖像,用於16:9 SD NTSC DV畫面時,會在電視顯示出類似下圖這樣的情形──影像橫向拉寬。
顯示比例為16:9
PAR 1.2的DVD畫面如果不經修正,直接轉成PAR 1.0的圖片或影音檔,會在電腦螢幕上顯示出類似下圖這樣的情形──影像比例縱向拉長。
顯示比例為4:3
由於16:9液晶電視日趨普及,SD視訊更需要多加留意,才能呈現最佳的顯示品質。anamorphic的相關觀念,也相對日漸重要。寬銀幕的畫面,必須經由anamorphic處理提升SD 16:9顯示的品質,而SD anamorphic的視訊又與pixel aspect ratio息息相關。因此,有志於影音工作,對於anamorphic的相關問題一定要徹底了解才行。
2009-11-25
愛爾蘭人跳得,不是踢踏舞 Part 1
『愛爾蘭踢踏舞』翻成英文會是Irish Tap Dance。相信「大河之舞」的演出人員,要是聽到這樣的說法一定會急著搖頭解釋,他們跳得不是踢踏舞;表演中兩位黑人跳得那一段,才是Tap Dance──踢踏舞。愛爾蘭人跳得是Step Dance或Set Dance。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混淆,正是翻譯造成的歧義(ambiguity)。當舞蹈專家還沒有對Step/Set Dance做出通用的中文譯名前,一般將其稱之為「踢踏舞」也無可厚非。但是卻不能不分清楚,Tap Dance和Step/Set Dance在概念上,實際是兩種不同的舞蹈。
圖截取自The Chieftains--An Irish Evening DVD
我不是愛爾蘭舞蹈專家。只是因為有一陣子迷上The Chieftains。從他們的An Irish Evening演出實況LD中,看到了「大河之舞」第一代女主角Jean Butler少女模樣,身著傳統愛爾蘭服飾的短短演出,留下了愛爾蘭舞蹈的印象。隨著「Riverdance」DVD的出現,上網找了一些相關資料,才了解到愛爾蘭人跳得,不是踢踏舞。
圖截取自The Chieftains--An Irish Evening DVD
以下是截錄自多年前曾撰寫過的文章
「Riverdance-The Show」中所演出的舞蹈,主要是以愛爾蘭傳統舞蹈為主,但其中也有融合世界其他舞蹈的演出,像是西班牙的佛朗明哥,俄羅斯的芭蕾、民族舞蹈。從表面上看來這是一種融合,但在了解愛爾蘭人,或是說塞爾特人(celtic)的歷史背景後,或許可說是彼此可能都有同一的文化根源吧。而且或許也更能體會到「Riverdance-The Show」的成功,對愛爾蘭人而言有著什麼樣的意義。
我們今日所稱的愛爾蘭人,實際上即是塞爾特人(另有居爾特、克爾特人等譯名),或是蓋爾人(Gaels)。塞爾特人是一相當古老的民族,是歐陸阿爾卑斯以北最早興起的史前民族,分布極廣,約在今日法國、西班牙北部、不列顛,以至巴爾幹,波西米亞的中、南部。約在西元前3世紀,塞爾特人擴展到了愛爾蘭。在歷史發展中,塞爾特人曾受到羅馬人、日耳曼人、維京人、諾曼人的侵襲、統治,甚或同化。唯一比較沒有受到外來入侵影響的,就只有愛爾蘭的塞爾特人了,或許這是現在一提到塞爾特人就會讓人直接聯想到愛爾蘭人的原因。
而塞爾特人精深的文化中,音樂和舞蹈是其非常重要的一環,但因為遭到多次外族入侵的破壞,有關古代塞爾特舞蹈的文字記載大都蕩然無存。一般認為有文字記載的傳統塞爾特舞蹈,大約始自16世紀中葉,今日的愛爾蘭傳統舞蹈大概即奠基於此時。但是英人的統治下,卻頒布過數項法令抑制愛爾蘭的文化、舞蹈發展。及至19世紀末,愛爾蘭文藝復興運動,蓋爾語學會(Gaelic League)創立,有關今天愛爾蘭傳統舞蹈教學、競賽、評判的種種,開始更有系統的發展。時至現在,世界各地已有相當多的愛爾蘭傳統舞蹈學校,並且經常有各種比賽在進行,對愛爾蘭傳統舞蹈的發揚有相當重要的貢獻。但舉辦比賽並不是愛爾蘭文藝復興運動後才有的現象,在中世紀時已有著時常競賽的傳統。或許,這也是「Riverdance-The Show」中,時常讓人感到舞者彼此在較勁的根源所在。
愛爾蘭傳統舞蹈的型式,有著許多不同的說法。有的以Step Dance統稱愛爾蘭傳統舞蹈,其下再分為Jigs(吉格舞)、Reel(利爾舞)、Hornpipe(號笛舞)、Set Dance、Geili Dance。有的則以Ceili Dancing、Step Dancing、Set Dancing為主要型式。所有的舞蹈型式都可以用樂曲的結構予以區分歸類,筆者並非專家,無法再作進一步的解說。以粗略的區分來說,Geili Dancing較不強調足部觸擊地面,Step Dancing較重足部觸擊及節奏性,Set Dancing則為源自Quadrilles(卡德利爾舞,一說方舞)的團體舞蹈(四對男女舞者)。
至於舞者所穿著的舞鞋也有硬鞋(Hard Shoe)、軟鞋(Soft Shoe)兩種。哪種舞蹈,或什麼性別該穿著何種舞鞋,都有其傳統的規範和歷史演變,在此就不多作介紹。舞蹈時手部的動作,也隨不同型式的舞蹈有不同的規範。而傳統的舞蹈地點卻令人相當意外,桌面、門板、木桶上、crossroad(字面為十字路,但不知是否有其特殊意義則不得而知)。隨著「舞臺」漸漸變大,舞蹈的動作也逐漸變大,如今「沒有善用舞臺」在比賽時是會被扣分的。
從上述即可看出,「Riverdance-The Show」融入各種型式的愛爾蘭傳統舞蹈,轉變而為一嶄新的表演風格。不但讓外人看得過癮,更讓自己人看得是熱血洶湧,感動於這一飽經壓抑的民族,終能以如此開朗、獨特的舞蹈表演,擺脫了苦難的陰影,向世人宣揚自己的傳統文化。我想,即使身為外人,在了解了愛爾蘭傳統舞蹈的發展過程後,都不免要為「Riverdance-The Show」動容。
2009-11-24
關於SD(Standard-Definition)Video的anamorphic(squeeze)問題 Part 3
Part 2簡單說明了視訊(video) anamorphic的由來。這一段來說明視訊anamorphic的重要性所在。DVD的時代,全球視訊系統大約簡化為NTSC與PAL兩種(原本有NTSC、PAL、Secam)。NTSC視訊由每秒60個半畫面(圖場, field)組成30個全畫面(圖框, frame);PAL視訊由每秒50個半畫面組成25個全畫面。NTSC的每個半畫面由262.5條掃瞄構成,先掃瞄奇數線(1st, 3rd, 5th, 7th…)再掃瞄偶數線(2nd, 4th, 6th, 8th…),全畫面共由525條掃瞄線組成;這種視訊成像的方式又稱為"交錯式掃瞄"(interlace)。
回到4:3 Letterbox的概念,上下黑邊等於僅由黑色訊號掃瞄線形成。換個角度來說,有點像是近來差點要流起行來的「尸位素餐」,訊號空間只被用來顯示黑畫面。另一方面,實際用來顯示畫面影像的有用掃瞄線就更少了。特別是2.35:1的電影畫面,僅會用到約525條掃瞄的3/5左右的掃瞄線,影像的垂直解析度勢必減損。下面這張圖是截取自,「鐵達尼號」最先發行的3區Letter-box版。
再看16:9 anamorphic的情形。如果是1.85:1的電影畫面,上下黑邊相對2.35:1畫面可說微乎其微。此外,一般電視機有約10%的"過度掃瞄"(overscan)機制,避免視訊控制訊號連同畫面一起顯示出來。所以,通常1.85:1電影畫面的上下黑邊,在16:9電視機上是看不見的。但是如果在電腦上播放,就可以看到1.85:1電影畫面,在16:9圖框中上下細細的黑邊了。請參考下面「鵬程千萬里」的DVD畫面,截取自法國版DVD。
至於2.35:1的電影畫面在16:9的圖框中,雖仍不可免地有上下黑邊,但相較於4:3 Letterbox的畫面,浪費掉的掃瞄線比較少,亦即垂直解析度較高。下面這兩幅「鐵達尼號」的DVD畫面,截取自較晚發行的「三碟裝珍藏版」,上為原始影像(修正pixcel比例),下為修正成16:9正確顯示畫面比例。「三碟裝珍藏版」的電影畫面已經重新處理過,改為anamorphic寬銀幕畫面。附帶一提的是,兩個版本都具有THX認證,或許正因為如此,兩個版本的畫面儘管處理方式不同,但前後畫質卻有極好的一致性。
再回到對大陸劇的感歎。大陸劇即然用HD拍攝,畫面也都是16:9的寬高比,DVD雖然是降格(downgrade),但至少可以採用anamorphic處理,盡可能地保有較好的品質。「大宅門」是第一部採用HD拍攝的大陸劇,繼最早的D5(單面單層, 4.7G)版之後,發行了D9(單面雙層, 8.5G)版,DVD的資訊容量是增加了,但畫面格式仍然是4:3 Letterbox,增加資料量然後浪費給黑畫面始用。令人意外的是「神鵰俠侶」,日本也只能發行到4:3 Letterbox版,但更誇張的是中凱發行的上、下盒裝版,截取畫面後發現原始畫面竟然是352 X 288,可以說是「DVD的VCD格式」。相對而言,「七劍下天山」能讓日本發行anamorphic的DVD,或許可以說明,香港影視產業的技術觀念有跟上科技發展的腳步。
由於部落格無法登出原尺寸圖檔(大多會縮小),所以無法正確顯示「神鵰俠侶」日本版和大陸版的差異。不過還是以可看出大陸版的畫面矇了點。
上圖為日本版DVD(NTSC)截圖後,修正比例再縮小成1/4面積(324 x 240)。
上圖為大陸DVD(PAL)截圖後,僅修正比例(375 X 288)。
2009-11-22
關於SD(Standard-Definition)Video的anamorphic(squeeze)問題 Part 2
DVD的規格中,有一項是關於畫面的格式。全世界沒有統一標示,甚至各地區的標示還有一點混亂。只有日本,日本統一了標示及符號,讓人一目了然DVD內的畫面格式。
4:3的寬高比,是接近方形的畫面,例如傳統的電視畫面,或是早期(約1950年代前)的電影畫面,皆是4:3的(電影又偶會標示為1.33:1)。16:9的寛高比(或是1.78:1),是數位高畫質電視(HD)所採用、略為長方形的畫面比例,目前市面上的薄形電視幾乎都是16:9的螢幕。以上屬於電視方面的。
寬銀幕版就是讓電影畫面在4:3的電視螢幕上播放時,能維持原有的戲院放映寬高比。很明顯地,在方形畫框中呈現長方形的畫面,不可免的會有上下多餘的空間;這多餘的區域又以黑色為佳(不干擾視覺),"上下黑邊"、"Letterbox"的用語因應而生,"Full Screen "、"Letterbox"也成了代表畫面格式的用語。Full Screen即4:3或1.33:1的同義語;Letterbox則可再分為1.78:1 Letter -box、1.85:1 Letterbox、2.35:1 Letterbox。
2009-11-21
關於SD(Standard-Definition)Video的anamorphic(squeeze)問題 Part 1
中國大陸很早就開始用HD(High-Definition, 1920 X 1080)的規格拍攝電視劇,但是製作成DVD後的品質總是令人遺憾的。原因不外乎,成本考量、從業人員sense不夠,或是兩者兼有。台灣播出的大陸劇或發行的大陸劇DVD,品質一樣令人不敢恭維。日本在視訊品質的自我要求上,值得中、港、台三地參考。「七劍下天山」這齣徐克監製的電視劇,台、日發行的版本就差很大。
先看這兩張圖
日本發行DVD以Power DVD(原始畫質設定模式)抓圖
台灣發行DVD以Power DVD相同條件抓圖
台灣發行的DVD亮度範圍明顯不對,暗部過暗導致失去暗部層次細節,無法正確顯現明暗對比,視感上就缺少如親眼所見般的真實感。畫面比例問題,稍後會說明;日本版整體色調略帶青冷,或許是日本標準色溫採用9,300 度K所致。
大陸劇來台灣常會有暗部過暗的現象。電視系統的不同,並不能作為正常化這一現象的理由。主要問題還是在於兩岸從業人員的sense問題,不然為何日本發行的DVD就沒有這樣的現象。關於這一問題的成因有點繁雜,找機會再說明。
再看兩張圖
這是日本發行的「上海灘」DVD畫面截圖。1980年拍攝的「上海灘」,棚內戲的畫質能有如此表現,真的讓人驚豔。手邊沒有兩岸兩地的「上海灘」DVD版本,不過畫質要能超越日本版的可能性應該是不高了。
我不是一個哈日族,甚至一度極端地仇日。但從日本在影音品質上的要求、維持,只能讓人感歎,什麼時候我們的影視出版品才能有像日本一樣的影音品質,而我們的從業人員能普遍地有像日本一樣的sense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