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4

「真」有那麼重要?

人類過去有好長一段時間,盡其一切地在追求"真"。最好的例子就是,以音響為代表的High-Fidelity(Hi-Fi)──高傳真音響。人類懂得電,懂得記錄聲音後,就一直在追尋音響重現錄音的"傳真"性。傳不傳真如何判定,電子性能的標準的測量外,就是達到重現音樂廳的真實聆賞感受。

為什麼是重現音樂廳的真實聆賞感受?可以從人類的娛樂歷史來回答,所謂的「古典音樂」其實就是自巴洛克時期以來,人類主要的「流行音樂」。而20世紀所謂的「流行音樂」,大概要到20世紀中葉才漸漸興旺起來。隨著人類科技進展,音樂類型多樣化,重現錄音現場的原音,讓Hi-End Audio成了極致Hi-Fi音響技藝的象徵,當然Hi-End的代價也是夠Hi的。

隨著LD(Laserdisc)和家庭劇院(Home Theater)的出現,傳真一族增添新成員──Video,也因此成了AV一族(此AV非比彼AV)。另一方面,日本自1969年開始類比高畫質(Hi-Definition)廣播,並為此開創Hi-Vision一詞。AV一族,本著追求傳真的理念,將Hi-Vision視為相同的追尋精神,而有Hi-Vi一用語。不過以時間序來看,初期的Hi-Vi僅為追求類比(NTSC)、數位SD(Standard-Definition)的影像極致,待美/日數位HD廣播後,才等同於日本Hi-Vision的涵義。

可是也就是在SD視訊透過DVD進入家用市場,支援HD顯示器材陸續推出,獨缺HD預錄產品的一段空窗期,曾經有過一段時尚的「倍頻歲月」(註:SD視訊專業器材,D-1 1986、D-2 1988、D-Betacam 1993問市)。所謂"倍頻",是利用數位演算技術,將原始480 i交錯掃瞄的資訊,「憑空」增添為480 p循序式掃瞄視訊;由於掃瞄頻率增加一倍,故名為"倍頻"。隨著視訊演算晶片的技術越來越高、成本越來低,出現了所謂「三倍頻」或更高倍的倍頻商品。這類商品的功用,就在於把NTSC或SD的視訊,虛擬成1280 x 720或1920 x 1080的HD視訊,讓消費者觀賞到「HD」的畫面。

雖然是看到了「HD」或「480 p」的畫面,但這些都是半假不真的畫面,因為原始訊源就是480 i的,那些多出來的視訊都是「人工」添加物。可是,不論消費電子製造商或消費者,甚至發燒友們都樂此不疲。於是,半世紀的追求真實,就在人類自豪的數位發展中,邁向了爭先恐後求假的年代。

如今,Blu-Ray藍光光碟將HD數位視訊帶進了家用市場。那段「倍頻歲月」也已飇向消散。人類的資本文明又將「求假」推向另一高峰──3-D。

3-D其實是冷飯新炒,最遠可溯自1920s年代,1970s年代起過一陣旋風。拜數位科技之賜,仿佛即將成為全民運動。好萊塢搞3-D,無非是想維繫票房,或是誘使戲院轉換為數位放映統。以台灣為例,約6, 7年前政府即有預算補助「數位化」,戲院不為所動;3-D風聲一出,戲院可謂爭先數位化。另一方面,消費電子、甚至個人電腦硬體商廠也為了創造盈收大炒3-D。

然而時下的3-D,可說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基於科學而大規模集體求假自欺的象徵(以往大都是科學挑戰宗教、錯誤認知追求真相)。3-D最主要的訴求在於,因為人類是以"雙眼"看世界所以是3-D(立體)的,而銀(螢)幕是平面的所以要透過相當的技術才能重現"3-D效果"(註:銀幕指電影,螢幕指電視)。甚至,一直以來積極投入模仿人類雙眼,研發雙鏡頭相機、雙鏡頭攝影機的也大有人在。事實果真如此?3-D(立體)是因為雙眼才看得到?

人類的視覺(Visual perception)和聽覺(Auditory perception)較之其他感官,是更為複雜的知覺系統運作。對於人類視覺、聽覺的研究,或有以視覺心理學、音響心理學稱之。稱之以"心理學",主要在於闡明視覺、聽覺的運作,除了物質(生理)層面外,還有微妙的大腦統合(心理)層面。以3-D來看,人類所處的三度空間、立體世界是原本就存在的,並不是因為雙眼的視覺運作才存在的。如果刷牙時對著浴室鏡子閉上一眼,眼前的景物並不會因此而變得平面,人與物品間、或物品與物品間的距離也依舊未變;甚至閉上雙眼用觸覺也能感覺3-D立體世界的存在。而鏡中的2-D影像也始終沒變,將3-D浴室映照成2-D的鏡像。

單就人類眼球的視覺影像來看,實際上和鏡中影像、相片影相近似,是2-D的;兩眼產生兩幅不同"鏡位"的2-D影像。奇妙的就在於,大腦的知覺系統完美的整合兩幅影像為一"寬銀幕"影像,而且不會有疊影出現。絕大多數時候,人不會特別去意識自己看到的是不是立體影像,因為大腦由日常生活經驗的記憶已經告訴自己,所處的世界就是有寬、高、深的三度空間世界,也知道所見的任何物體都是有深度(厚實度)的立體物體。(人類視覺另一有趣的現象就是色溫,找機會再專文說明)

3-D立體世界獨立存在,是人類透過感官去知覺、認識到這樣一個世界。科學、科技的發展,反而將大眾導向求假的3-D風潮。影視的3-D正是倒果為因地去求假,求出一個假的3-D世界。而世人也樂於自欺欺人地追尋所謂的"3-D影像"。

換個角度來看,影視創作上求假,既無關道德上的善惡,何況創作常常是虛構出來的──繪畫、小說、舞蹈、戲劇比比皆是。或說,八大藝術中,是依憑真實存在而創作的作品,比重又佔多少?無怪乎一些有關影視技術方面的英文書籍,一開頭就表明影視的2-D畫面不是真實的,所以要透過各種技術(設計)去以假亂真。做假做到符合人眼的視覺經驗感受,讓觀眾產生近似"當場看見"的錯覺或說感受,目的就是要讓觀眾入戲。讓觀眾入戲可說是各類影視技術的最高宗旨,連編劇都有其"技術"上的藝術。

然而台灣對於藝術的觀點,也許是受到電影'真 善 美'(The Sound of Music)的片名影響,「真」絕對是不可以被凌駕的最高原則。替電影'The Sound of Music'取中文片名的譯者則可能是受到哲學的啟發;真善美遠可推至柏拉圖,近可以有「所以知識的『真』、倫理的『善』、藝術的『美』、宗教的『聖』都是哲學所追求的對象」(哲學概論 鄔昆如著 五南出版)一類普遍的看法。哲學又是"學問的學問"、"宗教的宗教"、"藝術的藝術"(同前)。「真」在台灣,或許因而帶有些許睥睨一切的虛榮。

另一方面,就連"藝術"一辭本身的概念,也與西方文化有一些出入。以台灣正體維基所載"藝術"一項,定義簡短,卻載有所謂"八大藝術"。英文維基所載"Art"一項,定義之外,歷史部分概略說明東西方特點,主要乃以繪畫為核心,不見有所謂"八大藝術"。自己也試著用英文搜尋所謂"八大藝術",卻找不到有關"八大藝術"的英文語彙解說。而台灣正體維基另有"美術"一項:美術是一種藝術,一般指除了建築藝術之外的造型藝術的通稱。按其觀點,西方的Art只能算是台灣所稱的"美術";可是"藝術"一項又說:藝術(art)一詞源自於拉丁文ars,意為「技巧」......。台英落差不是差在大小寫之別吧?

那麼,從「藝術」和「真」的心態可以看出,古時候"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士大夫遺毒,仍深深隱藏在許多台灣民眾的心中。「藝術」和「真」就是象徵著某種高人一等的價值等級。許多人高調地講「藝術」和「真」,卻不自知真正追求的實際是一種價值上的階級虛榮。而這價值也不過是主觀認定的價值。於是,一種封閉、自我陶醉的派閥或氛圍,存在在台灣的社會中。受其影響最為明顯的,首為影視製作,次為攝影。

過去二、三十年來,台灣影視製作把電影和"藝術電影"畫上等號。電影既然是第八藝術,"藝術電影"豈不是藝術中的藝術,價值何等之高不言而喻。表現形式上,"真實"或是"自然"絕對是最高指導原則。於是演員風格、燈光、攝影,漸漸朝向「劇情片的記錄片」發展。就曾看過大愛電視台某齣連續劇集的幕後特輯,以能實地到東部某明德管訓營區取鏡自豪,以受管訓弟兄們配合演出自喜,殊不知已經把劇情片當記錄片來拍。搭景是門專業,臨時演員也是門專業,如果凡片必「真」,何需劇情片,何需類型電影,只留記錄片就好。何況記錄片要求的"真",並不狹窄地只是在此所謂的「真」。

再從攝影來看所謂的「真」。就像Hi-Fi、Hi-End在聽覺上重現原音一樣,攝影也應以符合人眼視覺感受為原則,不論是攝影(photography)、電影攝影(cinematography)或攝錄(videography)(註:以下皆以攝影同時代表三種類型)。在人類還是黑白攝影技術的時代,就已建立Zone System,後來也為電影攝影納入。Zone System概略來說,就是讓一幅畫面的內容,盡可能地包含由白(亮)到黑(暗)的11級灰階。為什麼?

因為這樣的畫面,才比較符合人眼的視覺感受。依照英文維基"Human eye"所載,人眼一般情形下視覺對比為100:1,約攝影6又1/2級(6 1/2 f-stop),但是人眼對比的最大寬容度可達1,000,000:1,約攝影20級(20 f-stop)。最大寬容度可以用音響的動態(範圍)來說明,即器材由最低音壓至最高音壓的表現能力。假使一段電影音效的動態變化是由0 dB ~ 100 dB,但環境噪音達50 dB,相對來說能聽到的動態範圍僅51 ~100 dB,低於50 dB的音訊全為環境噪音所遮沒,人耳對於動態的感知能力始終一樣。

回到人眼視覺。即便在亮度很低的環境,人眼一旦適應,依舊能保持相當的明暗(灰階)階調;不像攝影,只能接受特定範圍的亮度變化,只要超出範圍即產生切割(clip),特別是數位環境下更容易出現切割現象。為此,近來HDR-High Dynamic Range越來越受重視。而依據英文維基"High dynamic range imaging"所載,膠卷(film)動態範圍為攝影7級(128:1)、DSLR(1Dmk2)為攝影11級(2048:1),電腦液晶顯示器為攝影9.5級(700:1)。另外,依據"Digital Video Camerawork"一書所載,日常室外環境平均對比為150:1、最高可達1000:1,日常室內環境對比約為20:1~1000:1,而攝錄機能記錄呈現的為32:1(攝影5級)。(註:攝影級數(2的次方)的對比概念,與一般顯示器廠商的對比計算基準不同,兩者不可混淆)

換言之,打燈的目的除了照亮場景之外,最重要的其實是要補足攝影器材的'先天缺陷',如此才能拍攝出符合人眼視覺感受的畫面。好比從許多電影的幕後花絮可以看到,即便大白天拍戲仍然要打很大的燈,就是因為陽光太亮必須再照亮主角或場景拉近畫面的對比,才能拍出符合人眼視覺感受的畫面。

如果以「真」或「自然」的觀點來看,這絕對是「不自然」、「不真實」。但以合乎「真」或「自然」拍出來的畫面,其實只是攝影器材「看到」的畫面,而不是人眼看到的畫面。再如果接受藝術是一種技巧、技術的極致,以「真」創作出來的「藝術」作品;形式上是「藝術」了,卻失掉了技術上的實質藝術;成就的只是創作者對於「藝術」的自我滿足,而不是作品本身的生命和價值。

「真」--有那麼重要?

p.s.

關於藝術,推薦 "藝術論" 托爾斯泰/著

關於「電腦」此一中譯名詞一直認為不妥,應譯為"計算機"較能傳遞正確概念,但礙於文章順暢與文意只好接受使用

2010-03-12

解析 阿凡達

儘管2010年第82屆奧斯卡典禮已經落幕,危機倒數 成了最耀眼的一匹黑馬;對於 阿凡達,還是有些話想說。

我看 阿凡達,算看得晚了(2010.2.26)。之前,不論是從周遭聽到,或是從新聞報導得知,'潘朵拉星球'好美幾乎成了 阿凡達 的唯一結語。心中卻一直納悶,潘朵拉不是一個負面的比喻,為什麼 阿凡達 要用'潘朵拉'星球,而這個'潘朵拉星球'卻又美得成了觀影者的現實的避風港?

潘朵拉(Pandora)的典故,出自希臘神話。按最經典的版本,愛蒂絲.漢彌頓(Edith Hamilton)所著"希臘羅馬神話故事"(Mythology)描述,「『人神之父』心有不甘,誓言報復,於是創造不祥之物,即一名貌美可愛的靦腆少女,眾神餽送各種禮物給她...便名為潘朵拉,意為『眾人之禮』... 另有一則有關潘朵拉的故事,稱一切災禍並非由她邪惡本性造成,而是她的好奇心作怪。眾神送她一只箱子,每人放進一樣有害物...潘朵拉跟所有女人一樣擁有旺盛的好奇心...有天掀起蓋,飄出數不清的瘟疫、悲哀和人類的禍端。潘朵拉驚恐蓋好,為時已晚。只留一樣好東西──希望。箱子裡盡是邪惡,唯獨這個吉祥物成為今日人類遭逢不幸時的一種安慰...」。(林久淵 譯,晨星出版)

另按,谷風出版社,"希臘羅馬神話詞典"所載:赫費斯托斯(火神)根據宙斯的意志創造的第一個女人。他用泥土和水製造了潘朵拉,並給了她人的聲音和力量,阿佛羅狄忒(愛神/美神)給了她美麗和媚態,赫爾墨斯給了她陰險、狡滑、虛偽和辭令,雅典娜(智慧女神)給了她美麗的服飾,其他的神也給了她許多對於人類有害的贈禮。因為普羅米修斯盜取了天火給人類,宙斯就想通過潘朵拉來懲罰人類。他把潘朵拉嫁給了普羅米修斯的弟弟厄皮墨透斯,並送給她一隻箱子,裡面裝有人類的一切罪惡、不幸和疾病...潘朵拉一到,就把箱子打開,結果一切災難都從箱中飛出,從此人類就遭受災難,只有"希望"留在了箱底,所以在人間找不到"希望"。

不論人間有或沒有希望,潘朵拉都有或少或多的責任。從"魅影"都曾用潘朵拉責罵"克莉絲汀",足見一般來說'潘朵拉'負面象徵大於正面象徵。為何一個負面象徵,在 阿凡達 中幻化成了真實眾人嚮往的超凡之境?我想這正是 阿凡達 能創下影史紀錄的最主要關鍵──目標是娛樂的能獲得聲光效果的享受,想要從電影裡看出些含意的有話題可以討論,想要研究門道的也有題材去琢磨。

吾人可以說詹姆斯柯麥隆是商業娛樂導演,但不能用商業娛樂的普遍觀念來看他,甚至是 阿凡逹。從過去的電影作品,甚至近幾年操作遙控潛水器(ROV)探勘'俾斯麥號',看得出來,詹姆斯柯麥隆對科技極為關注,同時也由科技引發出科技文明與非科技文明的思想脈絡。或許,我們可以視其為商業包裝的技巧;但也可能他只想點到為止,想做個務實的電影創作者。'潘朵拉星球',卻可視為他沈潛12年的思想體現。

'潘朵拉星球'發人深省的,不在景象的美,而在抽象的精神文明。在人類(科技)文明的眼中,除了礦藏價值外,'潘朵拉星球'根本不值一顧;納美人對於所謂的礦藏,反而不帶任何價值的看法,甚至是視而不見。因為,納美人所處的是一個精神的世界,所過的是一段'自然'的生命旅程。不嗜血,與萬物為手足的觀念,常見於印第安文化背景的電影,實則是老子「天地不仁,以萬為芻狗」的本意──天地(自然)中,人和動物一樣地生滅;是人類自認高'物'一等,才會哀歎老天爺把人當成豬狗。納美人的伊娃,不會幫任何一方,也在於「天地不仁」,沒有任何的預設價值。最終,'潘朵拉星球'上的物種大反擊,不是受伊娃之命,而是因為即將與人類的科技文明失去平衡。

人類與阿凡達的轉換,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襲自 駭客任務 的架構;實則 駭客任務 是源自於笛卡兒的"惡靈"。笛卡兒思索的是,人類的感官經驗常被驗證為錯誤(假),夢境中的感官一樣逼真如何判定是夢還是「真」,又假使存在一個"惡靈"自始自終利用人的感官欺騙人,讓人相信存在著所謂的物質世界,而實際根本沒有這樣一個物質世界。駭客任務 即是把"惡靈"換化為「母體」(Matrix),把人類的感官經驗形塑成"虛擬的世界"。

表面上,兩部電影的主角,都透過科技進行轉換。但 駭客任務 是轉換於兩個物質世界中──真實的和虛假的,阿凡達 卻是轉換於兩個精神世界中──人類的和納美人的。而 阿凡達 的轉換過程──睡眠,恰巧體現了莊子的「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胡蝶之夢為周與?」。我想,會讓人走不出'潘朵拉星球'的,是潛意識裡嚮往,對照真實人生卻做不到的,那樣的一個精神世界、質樸的靈魂。

'潘朵拉星球'是不是人類希望的隱喻,不再是重點。故事已經有了答案,人類需要的是對於精神的再認識。自從達爾文提出進化論,人類就以萬物之靈自居。實則不論在物質上或精神上,人類都是退化論。物質上,人類的體能、官能不若物種顯而易見;正因如此,人類為求生存才自豪的邁向工具、智能進化。智能的進化,並不代表精神的進化,甚至是進神的退化;語言、文字或許就是因應精神退化而存在,腦容量變大或許就是因為失去了精神的能力。

人類離開那樣的世界太遠,以至於完全無法了解那樣的一個世界。老子即提出這樣的觀點──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夏娃與蘋果(知善惡樹之果)的故事亦然;伊甸園的世界猶如老子的道,吃了知善惡樹之果象徵著人類有了理性的運作(類同莊子的機心),被逐出伊甸園即人類離開了那從此不可知的精神世界。

納美人即生活在一個人類不了解的世界中,有著獨特的溝通方式;如同莊子的心齋──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耳止於聽,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因而I see you,是建構納美人精神世界,極具象徵意義的關鍵性的一句話語。

至此,再怎麼樣的認定,阿凡達 的成功是拜商業、包裝之賜,也不能否認它的商業、包裝蘊藏著一定的思想深度。更何況 阿凡達 的成功關鍵,不僅僅只是娛樂、寓意兼顧,還在於敍事技巧的成功。

嚴格來說,阿凡達 並不是一部從頭打到尾的商業娛樂電影。它的片長略長、觀影者會對'潘朵拉星球'產生強烈的認同,無非就是透過相當時間的敍事、鋪陳,才把'潘朵拉星球'給演活了的結果。敍事、鋪陳的重要性,可以由以下這個例子重新認識。「技術的藝術-影視製作的美學途徑」(The Art of Technique – An Aesthetic Approach to Film and Video Production, 中譯本-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 )一書,將"闡釋與處理"(第一章)、"構想"(第二章)、"觀點"(第三章)"、"故事結構"(第四章)、"氛圍"(第五章)"、"性格刻畫和形象塑造"(第六章)...等等,置於"場面調度與設計"、"運用攝影機詮釋"、"用剪輯詮釋"等其他主題之前。由此可以看出,不僅(影視)技術是門藝術,甚至(影視)技術所涵蓋的層面,還超乎了一般的理解納入了近似編劇的技術,而編劇技術的重要不在其他其技術之下。

反觀前一陣子引來非議的"台北縣消防局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短片"。就是在敍事技巧上忽略了形塑「一氧化碳」的角色刻畫,無法完成影片語言想要傳遞的訊息,才會誘發聯想,造成輿論譁然。但這也佐證了,阿凡達 之所以能引發「阿凡達症候群」,其創作者掌握『技術的藝術』可謂已達爐火純青。

最後,跳開 阿凡達 的3D攝影技術、3D動畫/特效技術部分,專就3D的呈現效果來看,阿凡達 雖然強調3D,卻又不賣弄3D,才是它獨特的所在。3D影像說穿了,只是利用騙術把場景的前景、中景、背景,更明確的區隔成前前後後數層。乍看之下,人物影像是「立體」了,其實仔細一看,不過是某一層的紙片人罷了;平面畢竟是平面,物體的厚實感還是不比真實的世界。阿凡達 點到為止地安排「飛到眼前」的3D效果,卻常常運用淺景深的矇矓前景,以氣氛重於效果的方式呈現出另一種的3D風貌。我想,這才是 阿凡達 在3D上真正的深度所在。

阿凡達 雖然在奧斯卡上不敵 危機倒數。但可以預見的是,在影史上 阿凡達 絕對會佔有翠燦的一頁。

2010-03-05

「2010 虎虎生福 香港-迪士尼 之旅」相片MV故事

一月底,有機會去了趟香港、香港迪士尼。行前心裡就想著,可以去拍些照,回來後試著做個相片MV。心中雖有這樣的念頭,行走在香港街道上,遊走在迪士尼園區裡,卻完全沒什麼構想,當然有的時候其實是有點放不開,相片都是很即興的拍下來的。

回到家後,先用Lightroom修片(RAW檔),同時篩選出了兩百九十多張的相片。就在整理這些相片的同時,心中開始為音樂傷腦筋。自己過去雖然有「存」到幾張,然而在迪士尼之行後發現(這是我第一次去迪士尼樂園),自己過去喜歡的、「存」的,其實大都是迪士尼卡通的歌曲。具有迪士尼代表性的音樂,卻一首都沒有。好比Mickey Mouse March,迪士尼卡通城堡、煙火片頭的When You Wish upon a Star。 於是花了幾天的時間,在網路上尋找「目標」。

從日本Amazon發現,日本出的迪士尼相關CD還真不少。於是,利用日本Amazon的試聴,和Music Ocean這個日本網站的試聽,聴了許許多多的CD。儘管心裡看中一張迪士尼經典歌曲、電子舞曲風格的日本CD,但還是想找找比較傳統的樂曲風格CD。改往美國Amazon尋找,類似的CD品目數量,比起日本,只能說是──少。其中有張1997年官方出的,絕版的迪士尼樂園音樂CD,二手44.89美元起跳,最高有賣家出到130.32的。

日本CD貴,美國的也不便宜,轉往美國eBay做最後的掙扎。出乎意料,看中的那張日本CD,竟然有香港賣家在美國eBay賣(免運費),費用比向日本Amazon買省一半,當然毫不猶豫地Buy It Now。隨後索性在美國eBay,買了一張二手的波士頓大眾管弦樂團的「Salute to Disney」。日本CD農曆年前收到,更意外的是,寄件人的地址竟是中國上海。「Salute to Disney」則是在初九那一天收到。

另一方面,畫面相關的處理也在進行著。Lightroom修好RAW檔後,先輸出原尺寸3:2 300 dpi的JPEG檔。接著再進Photoshop改成16:9 72 dpi的JPEG檔。最後決定,以HD 1920 x 1080 30p的格式剪輯。沒想到,我那年紀已經該上小學,Pentium-4 2.8G的電腦,居然還能伴我一路完成;真是比女兒小一運動會小組百米拿金牌,還讓人欣慰。

音樂到齊,影像材料準備好,才發覺當時的灑脫,成了當下痛苦。當時心想,又不是要做香港、迪士尼的報導,不必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看到有點意思的,隨意拍拍就好。結果,等到要用MV說故事時,後悔當時不拍得完整點,以至於故事沒法交待的很流暢。不過,總算也掰出8個主題7段音樂,完成了相片MV。

由於部落格的影片檔會被縮得很小,決定先放到YouTube上。上網先查了一下YouTube支援的影片格式,以及檔案大小單次上傳上限。初步得到訊息是,支授格式很多元,上限100M。原始HD avi檔,1分半就差不多11G;全部14多分鐘用MPEG 4轉1920 x 1080也還600多M,MPEG 4轉853 X 480還是600多M。再試著先轉成NTSC Widescreen avi,然後再用MPEG 4轉,看看會不會降到100M以內。結果NTSC avi影像的對比或是Gamma產生變化,暗部變得太暗細節流失;即便可以調整在波形上拉回,卻仍然「走味」。

最後,只好改以分成7段上傳。先轉完第一段的MPEG 4,試著上傳YouTube。結果──YouTube的上限,原來早已放寬到2G,10分鐘以內。原來,自己又白白的浪費了幾個晚上,在那轉檔轉好玩的。終於,以1280 X 720的MPEG 4,分成兩段上傳了相片MV。每段200多M,需時2.5小時上傳;上傳完成後大約還要兩個多小時,YouTube進行檔案處理。

讓人驚訝的是,YouTube處理完成後,播放器會出現360P、480P、720P的播放垂直解析度選擇,選擇720P再用全螢幕模式觀賞,畫質仍維持在相當品質之上。仔細一想,給的檔案是1280 x 720,而電腦桌面為1280 x 1024,無怪乎全螢幕模式下觀賞,畫質仍然能有這樣的品質了。剪輯時,也沒能用這麼大的畫面來看(有用IEEE 1394轉輸出給14吋 CRT監視器監看,但畢竟是SD Letterbox)。儘管相對於原JPEG檔,MPEG 4檔的畫面還是走了點味,溶入溶出時會有點馬賽克現象,不過比原先預期能呈現的品質好太多了。

終於,一個多月的時間,有了可以交待的成品。以下是YouTube的連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I-JdFDOVh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6jISoDYGh0


以下幾張相片,總覺得原尺寸比例看起來比較順眼。















這張相片,是讓人後悔拍得不夠的其中一張。
相片中是飯店旁,搭乘/等候園區巴士的長廊 上的導盲線。
如果當時有拍一張長廊的相片,就會交待的更清楚了。



這三張是MV全部相片中,有用腳架拍的相片。
MV中有許多張相片其實是有晃動的。





下榻的迪士尼好萊塢酒店在房間內,貼有告示呼籲遊客,
為了節能如果可以接受,可以選擇不必每天更換浴巾、毛巾等。
恰巧房間望出去──拍下了這幾張相片;的確滿驚人的。
只是不方便放在MV中,破壞氣氛。